律師解析:商業賄賂罪證據是永久有效的,不存在有效期的問題。雖然證據不存在有效期,但是舉證會存在舉證期限的問題,舉證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審理的具體情況依職權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但當事人就舉證期限的約定還要經人民法院的認可。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