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是否是挪用公款罪?

公款私存是否是挪用公款罪?
律師解析:公款私存的,一般不會構成挪用公款罪。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爲儲蓄存款的行爲。挪用公款罪需要滿足以下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