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是經營違法行爲嗎?

單位行賄是經營違法行爲嗎?

一、單位行賄是經營違法行爲嗎?

行賄不算違法經營,單位行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爲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相關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爲。而違法經營活動主要表現如下: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4、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

二、單位行賄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爲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規定關於個人行賄的規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對單位行賄犯罪怎麼處罰?

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相關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單位行賄是比較嚴重的行爲,很可能觸犯刑法,構成單位行賄犯罪,這已經不是一般的違法經營,其面對的法律後果是負責人要被判刑。單位行賄犯罪中,只要參與到行賄活動中的相關人員都會被問責,普通涉事員工按照從犯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