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特指國有企業嗎?

一、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特指國有企業嗎?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特指國有企業嗎?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這裏的工作人員,不僅僅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而泛指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

犯《刑法》第166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如果爲獲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實施這種行爲,過失不構成犯罪。

二、爲親友非法牟利罪和非法經營罪的不同

本罪與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在客觀方面都利用了職務便利,主觀方面都出於故意,但這兩個罪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犯罪,它們的區別表現在:

(一)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的主體是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和經理。

(二)客觀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所實施的行爲表現爲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經營,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進行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商品或者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銷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而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特別重大損失。

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爲行爲人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行爲。在此,兩罪雖同爲結果犯,但犯罪結果有所不同,本罪的犯罪結果爲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爲行爲人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的主體爲特殊的,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而對此罪的處罰,我國《刑法》中也進行了較爲明確的規定,最高可以處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實際生活中,總有一些人爲了顧自己的私利,將所有好處都介紹給親戚,其中就涉及到爲親友非法牟利罪。它是指在國有工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盈利業務或者好處給親友,造成國家利益受損的行爲。對於這種貪污類型的犯罪,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