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欺騙感情屬於詐騙罪嗎

一般欺騙感情屬於詐騙罪嗎

一、一般欺騙感情屬於詐騙罪嗎?

單純的欺騙感情沒有涉及到財產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罪。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二、利用感情詐騙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三、構成詐騙罪怎麼確定處罰標準?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感情欺騙引起的糾紛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

可以,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感情欺騙引起的糾紛向法院起訴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只要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對方存在欺詐財物的行爲,肯定不能按照詐騙罪定罪,就算在交往的過程中給對方花了錢,也不能因此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不過,對方以交往爲手段,惡意騙取了大量的財物,也有可能被認定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