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威脅搶劫是什麼罪?

拿刀威脅搶劫是什麼罪?

一、拿刀威脅搶劫是什麼罪?

已經涉嫌構成了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搶奪罪等罪等行爲。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所謂暴力,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爲。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爲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二、搶劫罪和非罪的區別是什麼?

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爲,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例如: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爲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於一般違法行爲,尚不構成搶劫罪。

2、因爲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並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以及類似的民事糾紛,也屬於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佔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爲子女離婚、出嫁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屬於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泄憤、報復行爲,一般應做好調解工作,妥善處理,不要作爲搶劫論處。

4、搶劫賭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以搶劫罪定罪,但行爲人僅以其所輸賭資或所贏賭債爲搶劫對象,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罰。即行爲人僅以所輸賭資或所贏賭資作爲搶劫對象的,不構成搶劫罪。

如果出現拿刀威脅搶劫他人的行爲的,將會視爲構成了多種的犯罪行爲,這些犯罪行爲將會綜合的進行考慮並最終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應程度的處罰決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對於相關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滿意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上訴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