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聚衆淫亂罪既遂如何量刑?

構成聚衆淫亂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構成聚衆淫亂罪既遂如何量刑?

構成聚衆淫亂罪既遂的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衆淫亂活動的,在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礎上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一條

聚衆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衆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聚衆淫亂罪和容留賣淫罪的區別有什麼?

區分二者的關鍵在於:

1、犯罪客觀表現形式不同。

本罪聚衆淫亂行爲一般是行爲人自己與他人姦淫,也有的是拉攏、慫恿他人之間搞淫亂活動,但不具有使人賣淫的情形;後罪在客觀上表現爲容留他人向行爲人以外的第三人賣淫,而非供行爲人姦淫。

2、犯罪主觀方面不同。

容留賣淫罪的主觀故意在於爲他了提供賣淫場所,而本罪的主觀故意在於進行與賣淫無關的淫亂活動,並不在於促成他人賣淫。

三、什麼行爲會構成聚衆淫亂罪?

聚衆淫亂糾集三人以上或者多次參與聚衆淫亂活動的構成聚衆淫亂罪,依據《刑法》規定應該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具有引誘未成年人蔘與聚衆淫亂活動行爲的,硬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一條

聚衆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衆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所謂的聚衆淫亂罪,是指聚集衆人進行集體的淫亂活動的行爲,具體而言,是指糾集三人以上(不論男女)羣奸羣宿或者進行其他淫亂活動。而且,參與者必須是自願的。

構成聚衆淫亂罪最高會量刑七年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的拘役。聚衆淫亂罪和容留賣淫罪的不同主要表現在犯罪形式和犯罪主觀不同,容留賣淫罪主要是爲他人提供賣淫場所。只要是糾集三人以上或者是多次參與聚衆淫亂的就會構成聚衆淫亂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