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搶劫銀行怎麼判刑?

一、持槍搶劫銀行怎麼判刑

持槍搶劫銀行怎麼判刑?

持槍搶劫銀行,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銀行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三款,如果沒有造成死亡狀況應該不會判處死刑,具體怎麼判由法院看情況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持槍搶劫是指行爲人在實施搶劫的過程中,手中持有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所佩帶的槍支。無論行爲人是否實際使用了槍支出不影響對此情形的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持槍搶劫’是指行爲人使用槍支或者向被害人顯示其持有,佩帶的槍支進行搶劫的行爲。”從這一司法解釋可以看出,持槍搶劫除了直接使用槍支作爲搶劫的暴力或脅迫手段外,還包括向被害人顯示持有、佩帶的槍支,以此作爲威脅被害人手段的情形。如果行爲人並未攜帶槍支但卻謊稱有槍,以此來威脅被害人的;或者雖攜帶了槍支,但並未使用,也沒有向被害人顯露,而是暗藏在身上,準備在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則不能認爲是“持槍搶劫”。《刑法》之所以把持槍搶劫規定爲搶劫罪的加重犯,是因爲這種搶劫對被害人或周圍羣衆的生命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佩戴槍支在我國是違法行爲,如果是佩戴槍支被抓也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更何況現在是佩戴槍支搶劫。搶劫銀行本來就是違法行爲,加上槍支就只會罪上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