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防衛過當殺人怎麼判?

一、對於防衛過當殺人怎麼判?

對於防衛過當殺人怎麼判?

對於防衛過當殺人的,依據故意傷害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罪追究刑事責任。不過,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防衛過當的認定因素

(1)防衛目的,爲國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而防衛過當,比爲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防衛過當處罰應更輕。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爲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在鼓勵公民更好地利用防衛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有其積極的意義。

(2)過當程度,比較行爲的危險程度與防衛必要的最低限度,即考慮採用其他輕微防衛手段的容易程度,防衛過當所造成的損害差距越輕微,處罰相應輕微,嚴重過當,處罰相對較重。

(3)罪過形式,按疏忽大意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間接故意等罪過形式的先後,減輕乃至免除處罰的幅度應是依法遞減。

(4)權益的均衡性及其性質,比較所要侵害的權益與所要保護的權益,是否明顯有失均衡,爲保護重大權益而防衛過當,比爲保護較小權益而防衛過當,處罰應當更輕。

(5)考慮侵害者不正當程度,例如,防衛以採用重大侵害方式,所侵害的利益超出應保護的利益的正當防衛,只有其他手段相當困難的情況下,纔可能認可其必然性。

防衛過當的認定是需要基於當事人在遇到相關侵犯的行爲時,所作出的防衛行爲是否超過了實際的危害後果而定,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綜合考慮防衛的目的、罪過的形式以及不正當的程度來進行處理的,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