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敲詐勒索罪怎麼判刑

涉嫌敲詐勒索罪怎麼判刑

一、涉嫌敲詐勒索罪怎麼判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要挾等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1、敲詐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準刑爲管制刑;

2、數額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準刑爲拘役刑;

3、數額6000元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敲詐勒索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爲起點;

(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爲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的,也是對敲詐的財產數額、具體情節有一定的要求。其中敲詐勒索公私財產數額要達到較大的標準,這裏的數額較大就是在1000元-3000元以上。而在情節上面,則需要達到嚴重的程度,二者可以擇一而行,不然的話也就不能直接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