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輕傷判刑還需要賠償嗎

故意傷害致輕傷判刑還需要賠償嗎

一、故意傷害致輕傷判刑還需要賠償嗎?

需要賠償,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是不衝突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故意傷害涉嫌犯罪賠償爭議怎麼處理?

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滿足以下條件就會立案:

(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三、故意傷害致輕傷怎麼計算賠償金?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雖然故意傷害致輕傷判刑還需要賠償,可賠償標準並不是以受害人的主觀意志爲轉移的。即使故意傷害構成刑事犯罪,也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隨意索要不切合實際的賠償金,故意傷害案件中民事賠償爭議可以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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