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中的勸阻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一、故意傷害中的勸阻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故意傷害中的勸阻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故意傷害到場助陣沒動手是否需要處罰應當根據現當場的狀況來進行判斷。如果盡到了勸阻義務,沒有責任;否則,就有責任。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爲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爲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二、未成年人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嗎?

對於未成年人也是能判故意傷害罪的。不滿十六週歲的,造成輕傷的,一般不予刑事處罰;但是如果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是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應當負刑事責任。

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的,法院會這樣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中的勸阻人不需要承擔責任,未成年人也是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要看未成年人的實際年紀,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爲來決定具體的處罰標準,若未成年人在十四到十六歲之間,存在故意致人重傷的行爲,認定爲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