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後一定會判刑嗎?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後一定會判刑嗎?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後一定會判刑嗎?

並不一定會被判刑。任何公民未經人民法院判決都不得認定爲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措施,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先由負責偵查的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認爲不構成犯罪的,撤銷案件,認爲構成犯罪的,則向對口的檢察院移交案件建議提起公訴,再由檢察機關審查案件,認爲不構成犯罪的,退回偵查機關。

二、出現哪些行爲將會被刑事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規定是什麼?

1、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現了一定的違法犯罪行爲的,公安機關有權對當事人進行刑事拘留的處理。但是被進行刑事拘留並不一定就意味着一定會最終被判刑。是否會被判刑,還需要透過人民法院對於案件的審理和最終的判決結果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