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別人隱私權怎麼判

侵犯別人隱私權怎麼判
我國《刑法》第253條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對於買賣公民個人資訊等侵犯別人隱私權的行爲,如果情節嚴重,是以刑事犯罪處理。我國刑法修正案(九)中新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因爲我國之前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公民個人資訊泄露嚴重是其中重要原因。對於買賣個人資訊等侵犯別人隱私權的的行爲,除了加大刑事打擊力度,還從加大保護力度環節下手。包括對於公安機關、銀行、車管所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對於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力度加強,對於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公民個人資訊保護意識也在慢慢增強。此外,對於侵犯別人隱私權的行爲同時還是侵權行爲,受害人可到法院起訴對方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