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拆從犯能判多久
強拆房屋構成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犯罪情節量刑,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從犯有哪些
種類應承擔什麼責任從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輔助作用”兩種。
1、起次要作用的從犯,是指直接參與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動中依附於主犯、聽命於主犯、受主犯差遣、調動、指揮,在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中,或者參與了犯罪的全過程或者參與了部分犯罪過程,對犯罪活動起次要作用和責任的罪犯。
2、起輔助作用的從犯,是指沒有直接參與共同犯罪,但在犯罪過程中爲主犯提供情況、準備工具、創造條件、指認被害人或者幫助其逃避、窩贓、銷贓等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違法強拆房屋構成犯罪的,觸犯的罪名比較多,如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要依據犯罪情節和罪名給予處罰,對於從犯,可以從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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