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3年從犯能判多久,規定是什麼?

一、主犯判3年從犯能判多久,規定是什麼?

主犯判3年從犯能判多久,規定是什麼?

主犯判3年從犯判決的相關規定是:主犯三年,從犯應當比照三年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具體刑罰需要根據案件情節以及造成的後果進行具體分析。《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從犯的概念

從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爲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爲。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對犯罪後的幫助行爲,事先有通謀的,以共犯論處;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國外學者也有稱從犯爲幫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實施犯罪前後或行爲中,幫助實施犯罪的人。

三、從犯的分類是什麼

根據我國刑法的這一規定,從犯可以分爲以下兩種情況: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謂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對於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雖然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爲,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屬於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行爲,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團中,聽命於首要分子,參與了某些犯罪活動;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參與實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動。一般地說,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體罪行較輕、情節不嚴重,沒有直接造成嚴重後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這就是指幫助犯。所謂幫助犯是相對於正犯而言的。是指沒有直接參加犯罪的實行,但爲正犯的犯罪創造便利條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一般是指爲實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創造有利條件、排除障礙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窺探被害人行蹤,指點犯罪地點和路線,提出犯罪時間和方法的建議,事前應允幫助窩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窩贓、銷贓等。

我認爲,次要作用與輔助作用雖然是從不同的角度對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的分類,但兩者有着內在的聯繫,也就是說,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也就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反之則不然。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幫助犯都屬於從犯。

在一起案件中,如果不是單獨作案的,一般都有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從犯共同完成犯罪行動。一般來說從犯屬於輔助主犯實施操縱犯罪行爲的角色,也應當依法受到相應的懲罰,但是由於不是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因此收到的刑罰是比主犯要輕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