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減刑假釋考驗期最少是幾年

無期減刑假釋考驗期最少是幾年

一、無期減刑假釋考驗期最少是幾年?

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是10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刑法》

第八十三條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爲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爲十年。

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二、假釋考驗期內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三、假釋和減刑的區別有哪些?

1、對象不同。

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執行了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減刑適用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且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實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數不同。

假釋只能適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驗期和必須遵守的條件;減刑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使用多次。

3、內容不同。

假釋是將犯罪分子提前釋放,在考驗期內予以考驗;減刑則是適當減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監獄裏執行相應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產生的影響不同。

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則撤銷假釋,按刑法第69條規定的原則進行數罪併罰;減刑後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響已經作出的減刑裁定。

四、假釋的流程有哪些?

1、由執行強制勞動改造的監獄向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

2、監獄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監獄的假釋建議書後審查其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齊備、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審查案件材料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釋。假釋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計算,考驗期爲執行完畢的刑期,考驗期內一般不予減刑,被判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假釋之日起執行。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被假釋,假釋跟減刑不同,假釋是提前把犯罪分子釋放出去,假釋的次數只有一次,而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減刑的次數並沒有限制,但是假釋和減刑都有非常嚴格的適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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