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假釋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請假釋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來講,在具體服刑期間其實可以向監獄主管部門申請假釋,當然這也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纔可以獲得假釋。那具體來說,可以申請假釋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爲你解答。

一、可以申請假釋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爲了使假釋制度的運用有必要的靈活性,我國《刑法》第81條同時規定: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特殊情況”應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現;

(2)罪犯已經基本喪失活動能力,並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會再危害社會;

(3)罪犯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難,需本人照顧,請求假釋的,在司法實踐中,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證明。但對犯罪集團的首犯、慣犯和罪行特別嚴重的罪犯除外;

(5)爲了進一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對未成年罪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犯罪時未成年,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6)爲了政治鬥爭的需要,對某些具有外國國籍或不屬於大陸籍的罪犯而適用假釋;

(7)其他特殊情況。

二、不能適用假釋的情況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1)不管對罪犯所判處的是什麼刑種與刑期,對累犯不得假釋。

(2)對實施了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並且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舉的幾種犯罪外,還包括其他對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傷害、武裝叛亂、武裝暴亂、劫持航空器等罪。

(3)對於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後其刑期低於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釋。

嚴格來講並不是任何罪犯都是可以申請假釋的,而即使提出了假釋申請,也不代表一定就能獲得批准,我國相關司法解釋在這方面做出了較爲嚴格的規定,必須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可以申請假釋的情形,那麼纔有可能獲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