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留用檢視是刑事責任嗎

一、根據規定留用檢視是刑事責任嗎?

根據規定留用檢視是刑事責任嗎

留用檢視不是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分爲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2、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二、刑事責任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強制性。刑事責任是一種由犯罪行爲所引起的國家強制犯罪人承擔的法律責任。

(2)嚴厲性。刑事責任是性質最爲嚴重、否定性評價最爲強烈、制裁後果最爲嚴厲的法律責任。

(3)專屬性。刑事責任只能由犯罪的個人或單位承擔,具有專屬性,不可轉嫁,不能替代。這與“刑罰止於一人”的思想和原則是一致的。

(4)準據性。刑事責任是犯罪事實的綜合反映,也是刑法規範的現實化,刑事責任爲確定刑罰提供根據和標準。

三、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可以辭退嗎?

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可以辭退,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產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責任產生的前提是犯罪行爲,因而刑事責任與行爲人的犯罪行爲有着必然的聯繫;而民事責任產生的前提是違反民事義務,因而民事責任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爲有着必須的聯繫。

2、責任承擔的主體不同。刑事責任只能由犯罪人對國家承擔責任。而民事責任是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爲人對被侵害人承擔責任而不是向社會或國家承擔責任,因而是否實際地追究民事責任,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爲轉移,民事侵權行爲人可因被侵害人的同意而被免除責任。

3、主觀方面不同。刑事責任的成立一般以犯罪人的故意爲常態,刑事責任的成立及大小受行爲意志狀態和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影響,對於過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爲犯罪時,纔可以認定爲犯罪,而民事責任絕大多數是因過失行爲所導致的,其責任範圍一般也不受主觀惡性大小的影響。

由此可見,刑事責任並不包括留用檢視,在我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是有區別的,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構成犯罪,一般的違法行爲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因爲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對個人及家庭都會造成很惡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