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刑事和解還判刑嗎

一、輕傷害案件適用刑事和解嗎?

輕傷刑事和解還判刑嗎

輕傷害案件是否適用於刑事和解是要看是什麼案子,如果是公訴案子,法院有權;如果是自訴案子,法院不宜。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而《刑法》分則第四章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是侵犯財產罪,輕傷害案件是屬於刑法第四章的內容。並且根據法律的規定,多數時候造成他人輕傷害的是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的,此時按照輕傷的情節判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輕傷刑事和解還判刑嗎?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三、輕傷二級不諒解怎麼判?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也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是否會判處實刑,要由法院根據被告的犯罪情節綜合全案來確定。

如果有受害方的諒解書,可以從輕處罰,沒有的話也不會加重刑罰。

故意傷害致二人輕傷,沒有諒解書的,一般來說判處實刑的可能性很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