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不能夠牽扯關聯刑事訴訟,因爲被害人的物質損失與被告人的行爲具有因果關係時,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不需在前,已經提起民事訴訟後不能附帶提起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二、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民事訴訟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訴訟請求,且原告與被告必須具有直接利害關係,並屬於法院管轄範圍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不能牽扯關聯刑事訴訟,因爲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二者的提起時間是有順序要求的,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受害人提起刑事訴訟後如果發現因刑事犯罪行爲遭受物質傷害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見刑事訴訟應當在前,纔可順帶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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