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賭博營利兩萬怎麼量刑
聚集衆人進行賭博,抽頭漁利數額達到兩萬的,就會構成聚衆賭博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衆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二條以營利爲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爲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聚集衆人進行賭博,抽頭漁利數額達到兩萬的,就會構成聚衆賭博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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