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故意搶方向盤觸犯什麼法?

搶方向盤處罰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情節輕微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治安處罰即可。如果乘客的行爲情節比較惡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已經造一定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可以認定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實際損害後果的,給予治安處罰。

乘客故意搶方向盤觸犯什麼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首先早在公安部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中就明確提及:在妨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爲中,將以搶奪方向盤、拉扯駕駛人等方式妨礙機動車駕駛的行爲納入應予處罰的行爲種類。因爲搶奪方向盤必然導致車輛行駛過程中車輛無法正常行駛即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給公交車上的乘客安全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當然此處的搶奪方向盤如果情節嚴重必然可以根據《刑法》對其進行追責。

《刑法》在以往的案例當中,搶奪方向盤導致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都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處罰!從搶奪方向盤的行爲定性來看,其一定程度上既危害到了車輛上其他乘客的安全,也危及到道路上行人以及其他車輛的正常駕駛安全。

根據《刑法》的規定來看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綜上所述,乘客故意在司機駕駛的途中搶奪方向盤,已經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中還有其他乘客存在,這種惡劣行爲嚴重危害了其他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