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和敲詐勒索罪一罪與數罪併罰可能嗎?

搶劫和敲詐勒索罪一罪與數罪併罰可能嗎?

一、搶劫罪敲詐勒索罪一罪與數罪併罰可能嗎?

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是非常有可能的。但必須要區分到底是否是犯了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因爲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在表現方面有許多類似之處:

僅從字面看,“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爲方式。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

(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着被害人的面直接發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出,也可以透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

(2)從實現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爲揚言如不交出財物,就要當場實現所威脅的內容;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一般表現爲,如不答應要求將在以後某個時間實現威脅的內容,但是當場實現的也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3)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爲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

(4)從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看,搶劫罪是實施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則可以在當場,也可以在事後取得。可見,這兩種犯罪中的威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如果案件事實同上述搶劫威脅的各特點相符合,應以搶劫罪論處。如果其中有一條不符合,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二、綁架罪和敲詐勒索罪是不是法條競合?

是法條竟合。根據規定,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正是由於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在一定程度上表現都是有一些類似的,所以具體是屬於哪個罪名或者是兩個罪名要一起數罪併罰就需要從行爲人的作案目的還有作案等手段來進行區別。而敲詐勒索罪很容易和其他的一些非法佔有財物的罪狀構成法條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