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現在電信詐騙怎麼判刑

一、根據規定現在電信詐騙怎麼判刑?

根據規定現在電信詐騙怎麼判刑

詐騙罪的判刑標準需要根據詐騙數額和犯罪情節確定,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電信詐騙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調查取證難。

在偵辦以往的詐騙案件中,往往採取比對嫌疑人體貌特徵等待定的偵查方法確定犯罪嫌疑人。而電信詐騙犯罪僅是透過使用通信工具與受害人進行聯繫,雙方不進行面對面的直接接觸,受害人對嫌疑人的瞭解僅限於電話號碼、銀行賬號等,不掌握嫌犯體貌特徵和其他痕跡物證,難以透過傳統對比的方法確定作案者。

(二)作案方式資訊化。

嫌犯藉助計算機、電話等,透過互聯網服務器,使用任意顯號軟件等技術手段,批量羣發短信羣撥電話,誘導受害人向指定帳戶轉匯資金,隨後透過網銀系統在短時間內轉存,再利用自動櫃員機多出分散提現,給案件調查、嫌犯控制、贓款追繳帶來較大困難。

(三)作案形式集團化。

電信詐騙多是團伙作案,一是有一套爲詐騙網絡平臺提供技術服務的人馬。詐騙犯罪團伙往往在境外租賃服務器,依託不法運營商在互聯網上提供的詐騙網絡平臺作案;二是有一班專門撥打誘騙電話的人馬。詐騙犯罪團伙在境外設立窩點,組織一班人員專門撥打詐騙電話和羣發詐騙短信等;三是有一批外圍人員負責轉取贓款。這三部分人員分工明確、組織嚴密、相互配合,呈現明顯的集團化特徵。

(四)作案目標廣泛化。

電信詐騙作案分子往往在某一時段內集中向某一號段或者某一地區撥打電話、發送短信,侵害對象除地域集中外,無其他特定條件,受害者包括社會各個階層,受害面廣泛。

在電信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詐騙數額在3千元到1萬元以上的立爲刑事案件。低於3千元的一般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按照治安案件進行治安處罰。遭受到電信詐騙以後,受害人只有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纔有可能追回被騙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