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辯護律師的義務包括什麼?

冤案辯護律師的義務包括什麼?

一、冤案辯護律師的義務包括什麼?

律師在刑事辯護中的義務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律師接受委託,爲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的,律師的義務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嫌疑人的權益。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如果被告人主動向律師陳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律師要鼓勵被告人向司法機關坦白交待,爭取從寬處理.如被告人拒絕向司法機關權利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辯護人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獨立地進行辯護,不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和其他機關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2.辯護律師可以查閱和摘錄本案卷材料,瞭解案情和證據材料.律師閱卷,法院應當給予必要的方便,並提供閱卷的處所.其他辯護人經過人民法院的許可,也可以瞭解案情。

3.辯護律師可以與的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可以賃法律顧問處的工作以及固定格式的專用介紹信,在看守所或其監管場所會見被告人,看管場所人員要注意方式,儘量避免增加被告人談話的內容,以免影響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

二、委託辯護人的流程是什麼?

1、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2、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

6、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託一到兩名律師作爲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的辯護人的範圍不限於律師,但在實際操作中,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是比較妥當的做法。如果家庭困難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辯護。

律師在履行辯護職責時,對於被告人沒有向司法機關交待的罪行應當分別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在閱讀券或是向民法院瞭解案情時,發現被告人隱瞞了重要罪行,或是在自行調查中發現了司法機關坦白交待,否則律師可以拒絕接受委託或解除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