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的都能減刑嗎,死緩與死刑有什麼區別

死緩的都能減刑嗎,死緩與死刑有什麼區別

死緩是死刑當中的一種具體情況,是有條件的暫緩執行死刑的一種情況。實踐中,往往會根據死緩犯在死緩期間的具體表現,然後決定該對死緩犯怎麼處罰。具體來說包括了減刑和核準執行死刑。換言之,被判死緩的也並不是都會減刑。下面,本站小編圍繞這一內容爲大家簡要分析一下。

一、死緩的都能減刑嗎

《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第九條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爲無期徒刑後,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爲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五年,死刑緩期執行期間不包括在內。

“死刑緩期執行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抗拒改造,尚未構成犯罪的,此後減刑時可以適當從嚴。

“第十條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被減爲無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現被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應當比照未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在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和減刑幅度上從嚴掌握。”

關於死緩的法律後果或者適用結局問題,有三種可能:一是執行死刑,二是減爲無期徒刑,三是減爲有期徒刑,三種後果各自必須具備的相應條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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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死刑的條件是在2年執行期間故意犯罪,查證屬實,並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注意:這裏要求是故意犯罪而非一般的犯新罪,也就是說雖然在2年期間又犯了新罪,但屬於過失犯罪的,仍不能立即執行死刑。

2、爲無期徒刑的條件是2年期內只要是沒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的違法行爲甚至是過失犯罪行爲(非故意犯罪的),也應當減爲無期徒刑。

爲有期徒刑的條件是2年期間不但沒有故意犯罪反而有重大立功的。需要注意的是:減爲有期徒刑是有一定期限範圍的,即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內。

注意如果因故意犯罪而覈准死刑立即執行的,不需要必須等到2年期滿,原則上發現故意犯罪並經查證屬實的即可報請覈准執行。而減爲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則不然,需要等到兩年執行期滿之後纔可以依法減處。如果減爲有期徒刑,該有期徒刑的期限不是從裁定減刑之日計算而是從死緩2年期滿之日起計算。

二、死刑與死緩有什麼區別

死刑,也稱爲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儘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時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說,“蓄意殺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個重要理由。主要有:

(一)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爲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的條件。

(二)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三)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爲2年。

(四)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爲: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爲:在緩刑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緩刑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透過上文的解答後,相信大家都比較清楚死緩之後是怎麼處理的吧。有的情況下是對死緩犯減刑,而有的情況下則是報請最高法覈准執行死刑,因此並不是所有的死緩犯都會被減刑。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文章,能夠爲您提供一些幫助,切實問解決現實中遇到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