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不能取保候審怎麼辦?

一、如果案件不能取保候審怎麼辦?

如果案件不能取保候審怎麼辦?

如果案件不能取保候審的說明不符合取保的條件,應當配合司法機關的審理,並爭取從輕處罰。也可以在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時向檢察院提出取保候審的請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佈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在哪個階段可以辦理?

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偵查階段和起訴階段都可以,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1、偵查階段

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一般來說,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後,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即願意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保證隨傳隨到,如違反法律規定,願承擔法律責任。逮捕之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託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

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一般會比較難。檢察院對於證據充分的案件,會很快移送法院。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除非一些個別的比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在檢察院主持下達成和解的傷害案件,也可能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3、審判階段

法院判決之前可以取保候審。

在進行取保候審的時候,並不說所有人都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案件不能進行取保候審應當配合司法機關的審理,也可以後續滿足條件後在提出請求,在法院判決之前都可以提出辦理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