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5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嗎?

有期徒刑5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嗎?

一、有期徒刑5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嗎?

有期徒刑5年能否緩刑或者減刑。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應依法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一年。

二、相關法律依據

能夠申請減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對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 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 相應的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

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三、相關內容拓展

監獄提請減刑、假釋,由分監區召開全體警察會議,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集體評議,提出建議,報經監區長辦公會審覈同意後,報送監所刑罰執行(獄政管理)部門審查。

監獄刑罰執行部門收到對罪犯擬提請減刑、假釋的材料後,就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1、需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完備、規範;

2、認定罪犯是否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

3、擬提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是否適當;

4、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減刑、假釋的條件。

有期徒刑滿五年的如果滿足緩刑或者減刑的情況的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刑期低於三年的是不允許申請緩刑或者減刑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緩刑期間是有一定時間的考察期的,如果在考察期內觸犯了其他的法律或者表現態度惡劣的,人民法院有權撤銷緩刑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