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可以去檢察院起訴嗎?

一、自訴案件可以去檢察院起訴嗎?

自訴案件可以去檢察院起訴嗎?

是不可以的,民事自訴案件是不需要透過檢察院來進行起訴的。只需要當事人前往法院提起相關訴訟,法院即可受理該案件。受理完案件之後通知相關人員進行開庭時間,到時候在開庭之前會通知當事人。

自訴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其實和民事案件程序差不多,你的寫個訴狀,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先去法院立案,不同的是你的案號是刑事案號,其他的和民事案件基本上都一樣。

刑事自訴的申請方式是,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在法定起訴期限內書面或者口頭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刑事自訴案件提起訴訟注意什麼?

(一)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公安或者檢察機構。

(二)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

(三)被告人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反訴。所謂反訴,就是被告人作爲被害人控告自訴人犯有與本案有聯繫的犯罪行爲,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審判。

(四)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爲被害人還是作爲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自訴案件可以去法院起訴,去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案件的訴訟時,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在法院審理階段,可以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和解協議,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訴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