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罪犯被判緩刑影響一輩子嗎?

通常罪犯被判緩刑影響一輩子嗎?

如果罪犯在最後判刑的時候是被判緩刑,日後成功的經受住了考察不再執行原判刑罰,此時也不能說明其就沒有犯過罪,而在判緩刑的情況下也是會留下案底的。那通常罪犯被判緩刑影響一輩子嗎?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判緩刑影響一輩子嗎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但是在個人資訊中依然會留下刑事處罰的記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案底,將會對以後政審的透過產生不利影響,在很多公司、企業錄用時候也會考慮相關因素。

《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二、緩刑犯可以減刑嗎

《刑法》第七十八條列舉了可以減刑的四類犯罪分子,即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難看出,減刑的適用範圍只有刑罰種類的限制,沒有犯罪性質和罪過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說犯罪分子犯什麼罪、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均不影響減刑。由於緩刑是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時,在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內暫緩其刑罰執行的一項刑罰制度,所以緩刑不是一個單獨的刑種,而只是依附於原判刑罰存在的一種執行刑罰的方法。

單純從刑法理論出發,對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減刑條件,即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有立功表現的,都是可以減刑的。那麼,是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減刑呢?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對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

可見,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刑外,一般是不適用減刑的,也就是說符合“可以性”減刑條件的緩刑犯罪分子一般不能減刑。至於“重大立功表現”,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列舉了六種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種情形,如勇救落水兒童、重大見義勇爲等,均可以認定爲“重大立功表現”,從而可以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予以減刑。

即使罪犯被判緩刑最終可能不會執行所判刑罰,但此時畢竟是構成了犯罪的,因此也會留下案底,而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案底是不能被刪除的,因此判緩刑影響一輩子嗎?答案就是肯定的,尤其是在對日後的政審會產生重大的影響。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