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追繳的贓款贓物如何處理

查扣追繳的贓款贓物如何處理
我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所謂贓款贓物即是經法院審判後認定的與犯罪行爲相關的財物,包含犯罪行爲所侵犯的對象及犯罪工具等涉案的相關財物。故對於贓款贓物的處理應視具體情況作具體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