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中國對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中國對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我國人民法院對於構成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的犯罪分子,進行定罪量刑的標準爲: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爲人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就可構成該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爲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爲本罪的主體。

2、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據國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諜器材,因此在我國,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別授權,持有、使用即爲非法。

3、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在司法實踐中,行爲人實施這種竊聽、竊照的行爲,一般是出於某種非法的目的,有的則是出於好奇,不論行爲爲人出於何種目的和動機,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是技術偵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術偵察,是指國家有關部門根據法律規定,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偵破刑事案件,發現犯罪和查找罪證的措施。

綜合上面所說的,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的行爲已擾亂了我國對專用器材管理的秩序,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就一定會承擔刑事責任,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其目的性也是爲了更好的保障到讓違法者爲此付出該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