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緩刑的工資是否會受到影響

一、拘役緩刑的工資是否會受到影響?

拘役緩刑的工資是否會受到影響

理論上不會受到影響,只要員工和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有爲單位提供勞動,那麼單位就應該按照《勞動法》以及《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執行。如果員工因爲自身原因沒有爲單位提供勞動,那麼是可以不支付員工工資的。

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二、緩刑期間要注意什麼?

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原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對員工違反國家法律制度的這種情況是知情的,假如被原用人單位開除,之後又找到了新的工作的話,新用人單位根本就不可能查詢到員工現在正處於緩刑考驗期。總之,無論從哪方面來說,只要有正常上班工資就不應該受到影響。對於無故剋扣工資的這種行爲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