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與拘留、逮捕的區別有什麼1、相同點:都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
2、不同點: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不限制人身自由,但需要遵守一定的紀律,如離開本地需要向執行機關報告。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爲12個月,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爲6個月。
拘留跟逮捕都是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的最長期限爲30天。逮捕後的羈押期限一般爲二個月。當然,逮捕後羈押期限可以依法延長。
3、拘留期限屆滿後,或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
4、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決定可以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作出。逮捕的決定由檢察機關或法院作出,公安機關無權決定逮捕。
綜合上面所說的,監視居住變更爲取保候審是可以實施的行爲,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同時要確保案件是還沒有在完結的情況之下才能產生,在被取保了之後作爲犯罪嫌疑人就不能再犯罪,如果有此行爲就必定會被收監。
二、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區別有什麼?
1、期限不同。
監視居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2、是否可以申請不同。
監視居住:不可以申請。
取保候審:可以申請。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律師。
3、執行地點不同。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縣。
4、違反規定的後果不同。
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監視居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間應當折抵刑期。
希望透過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識,應該已經幫助您解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與拘留、逮捕的區別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問題了。其實生活中處處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了。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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