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一、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麼?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只要是年滿十六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在司法實踐中,行爲人實施這種竊聽、竊照的行爲,一般是出於某種非法的目的,有的則是出於好奇,不論行爲人出於何種目的和動機,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量刑標準是:【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專用竊聽器材的類型有哪些?

公安系統使用的普通密碼、密碼機均由公安部辦公廳機要處統一訂購、配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機要部門負責所轄範圍內密碼、密碼機的申購、配發和安裝。不得擅自購買、使用未經審查批准或從國外進口的密碼機。

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的行爲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擾亂了國家對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間諜專用器材流入社會,嚴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侵害商業祕密同時將會給國家安全利益造成損失,尤其是祕密聯絡、截密電子設備等流入社會將給社會秩序和國家全利益構成嚴重的威脅。根據本條的規定,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予以特別管理的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等專用器材是用來祕密偵聽、拍攝偵查對象的言語、行動的工具,其餘如空髮式收發報機、密碼本、密寫工具、電子監聽、截收器材等是用來進行祕密聯絡、破譯密碼、截密的工具。包括:

(1)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2)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3)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綜合上面所說的,非法銷售專用竊聽器材的行爲是會讓國家和公民隱私受到重大的傷害,也是擾亂了我國的公共秩序,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執法人員在認定犯罪時也會從主體、主觀、客體、客觀要件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給予一個正確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