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判緩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一、判緩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緩刑就是將應當執行的有期徒刑暫緩執行。對於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來說,在規定的緩刑期期間沒有對社會造成新的危害的,緩刑期間過後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也就是不用坐牢了。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宣告緩期執行的先決條件是必須被判處刑罰,而且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沒有個人危險性,不致危害社會的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徵是:判處刑罰,同時宣告緩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內執行所判刑罰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規定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沒有發出有新罪,考驗期滿,撤銷緩刑,原判刑期不再執行,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應當撤銷緩刑,按數罪併罰的規定執行刑罰,考驗期不計算在刑期內,如果在考驗期內發現緩刑人具有收監執行的法定條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接受監督等情形,也要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期,執行的考驗期不計算在刑期內。

綜上所述,緩刑只是針對那些犯罪情節較輕、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適用。法院做出緩刑判決後,犯罪分子不用到監獄坐牢,而是回到家中透過社區教育矯正。緩刑執行結束後,犯罪分子表現良好的話,原判決的刑罰不再執行。而緩刑期間有新犯罪,法院會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