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如何處罰

怎麼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如何處罰

在發生了交通肇事的情況下,其實並不是一定就會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此時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認定纔可以。那究竟要怎麼構成交通肇事罪呢?而在被認定構成了此罪的情況下,又是如何進行處罰的?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肇事罪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二、怎麼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構成要件:

⑴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司法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

⑵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即對事故後果的發生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因過於自信輕信能夠避免。

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這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同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爲還必須造成重大事故,導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

⑷本罪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公共安全

三、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在對此罪作出處罰的時候,也是要結合到具體的犯罪情節,這樣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其中,逃逸情節就是屬於比較嚴重的了,按照《刑法》中的規定,此時起刑點爲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