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賠償損失是由誰來進行承擔?

一、尋釁滋事罪賠償損失是由誰來進行承擔?

尋釁滋事罪賠償損失是由誰來進行承擔?

尋釁滋事罪賠償損失是會由違法方來進行承擔的,犯罪行爲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

涉嫌尋釁滋事受到損失的,完全可以要求賠償。

除要求賠償外,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查處,追究治安或者刑事責任。

如果是行爲人,在尋釁滋事過程中,自己受到傷害的,則不能要求受害方賠償,須由自己承擔自身和損失。

二、尋釁滋事罪多長時間到法院判刑?

刑事拘留不能超過24小時,到法院判刑需要要偵查、審查起訴、法院審判三個階段。

偵查階段一般以2個月結束,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再加上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2個月和法院審判階段2到3個月。

三、尋釁滋事罪的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四、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1、行爲的方式和手段。行爲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爲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爲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爲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爲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爲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爲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爲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行爲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着行爲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綜合上面所說的,尋釁滋事就是屬於對他人進行隨意的毆打和肆意的挑逗,只要造成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那麼必定就要承擔刑事的責任,如果受害一方不服賠償的金額,那麼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所以,作爲違法的一方自己的責任就一定要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