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公司如果經營的業務都是跟金融服務行業有關的話,那麼在我國統一將其稱之爲金融機構,提到正規的金融機構我們都知道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基金投資等這些,現在市場上的金融機構五花八門,如果對於金融知識一點都不瞭解的話,就很容易被非法集資所利用。那麼,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九條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巨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非法集資罪的行爲表現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司法實踐中,行爲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爲屬於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集資後攜帶集資款潛逃的;

(2)未將集資款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揮霍、濫用,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向集資者允諾到期支付超過銀行同期最高浮動利率50%以上的高回報率的

三、非法集資如何防範?

一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要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二要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否承諾回報,非法集資行爲一般具有許諾一定比例回報的特點;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三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着巨大風險。因此,一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四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爲,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其實任何案情相對的要付出的法律代價都要結合案情纔可以的,所以說關於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法律後果也得結合金融機構非法集資的一些表現行爲,給受害者和社會以及我國的金融行業帶來的一些具體的影響才能決定的,不過目前我國的非法集資當中不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樣,對待非法集資刑法當中沒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