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9萬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非法集資9萬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非法集資案件在量刑的過程當中,量刑的結果和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資的金額是有着密切的關係的。並且我國在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時候,其實也是有着立案標準的,而且非法集資本身集資的金額就是不等的。不管怎樣對於當事人來說,肯定都是財產遭受了巨大損失的。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的是非法集資9萬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非法集資9萬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被追究.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一)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爲吸引羣衆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透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爲了騙取更多的人蔘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祕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二)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透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着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援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後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爲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衆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託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衆,承諾穩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衆投資。

(三)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爲了騙取社會公衆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爲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製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衆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有的還透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資訊,騙取社會公衆投資。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爲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四)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衆參與投資。有些參與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爲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雖然說國家規定個人集資詐騙金額在10萬以上纔會被追究。但是在偵辦具體的案件的時候,也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對於當事人來說,9萬是屬於自己全部身家,在這種情況下,也會對非法集資的行爲人進行相應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