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和犯罪過失有什麼不同

一、過失犯罪和犯罪過失有什麼不同

過失犯罪和犯罪過失有什麼不同

1、兩者強調的東西不一樣

犯罪過失與過失犯罪,這兩詞前者是主謂詞組,後者是偏正詞組,犯罪過失強調的是心理狀態,過失犯罪強調的是結果。

2、兩者本質不同

犯罪過失是指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評價的是犯罪行爲;而過失犯罪指在過失心理支配之下實施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爲,評價的是對犯罪人心理態度。

二、擴展資料:

刑事犯罪根據行爲人主觀心態的不同,具體可以分爲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而其中過失犯罪又被稱之爲犯罪過失。過失犯罪是指行爲人在過失的心理狀態下實施的犯罪,是犯罪構成要件中主觀方面的一種心理狀態。表現出以下兩個特點:

1、是實際認識與認識能力相分離,即行爲人雖然有能力、有條件認識到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行爲人事實上沒有認識到,或者雖然認識到,但錯誤地認爲可以避免這種危害結果發生;

2、是主觀願望與實際結果相分離,即行爲人主觀上並不希望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但由於其錯誤認識而導致了偏離其主觀願望的危害結果的發生。

《刑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我國規定的過失犯罪具體又可以區分爲過於自信的過失與疏忽大意的過失,大多數情況下行爲人要是過失實施了犯罪行爲的話,通常是不認定爲犯罪的。但也有少數情況,將過失行爲也規定爲犯罪,那麼此時就要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了。

過失犯罪如是因爲自身的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的,我國的辦案機關在審理這類案件時,還應根據這類人員的實際情況,對這類違法人員進行處罰。如案件影響較小的貨沒有造成後果的,我國的辦案機關不予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