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企業偷稅漏稅?

一、如何認定企業偷稅漏稅?

如何認定企業偷稅漏稅?

判定企業偷稅漏稅的方式有根據增值稅的計算公式來檢驗;覈查發票金額;假髮票和虛開發票的問題;利用稅務新系統進行檢驗。常見的偷稅漏稅的方式是:

(一)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和記賬憑證

(二)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爲人透過此舉以圖減少應稅數額,達到偷稅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銷暗記;

(2)將產品直接作價抵債款後不記銷售;

(3)已經銷售而不開發票或以白條抵庫不記銷售;

(4)用罰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衝減銷售收入;

(5)將展品或樣品作價處理後不按銷售記賬,等等。

此外,多行開戶,同時使用,而只向稅務工作人員提供其中的一個,也是行爲人隱瞞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

如果發生偷稅漏稅的情況,也呼籲大家能夠積極的舉報這種不良的行爲,一般可以採用電話投訴、信件投訴、網站舉報等方式。

二、正確認定偷稅罪應注意的問題

(一)偷稅罪與漏稅的界限

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行爲,表現爲行爲人明知自己有納稅的義務,而採取種種手段,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爲。行爲人偷稅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須出於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的目的。過失行爲導致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採取欺騙、隱瞞等各種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或已扣、已收稅款。

漏稅是由於行爲人對稅收規定、財務會計制度不瞭解,或由於疏忽大意漏報應稅項目等過失行爲,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爲。

偷稅罪與漏稅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有相同之處,都是造成了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果。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即在行爲人的主觀方面,偷稅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大,爲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目的,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而漏稅是一種主觀過失,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觀惡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論。

(二)偷稅與稅收籌劃的界限

稅收籌劃又稱納稅籌劃,通常是指節稅,指在符合或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納稅人透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使企業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的一種活動。它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選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後利潤最大化。從法律上講,依法納稅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而依法進行稅收籌劃也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它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合法性和公開性。所以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行爲,不是偷稅行爲,應給予鼓勵和提倡,因爲利潤的增加有利於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相比較與個人而言,企業的納稅金額會更高一些,納稅的稅種也會更多。爲了避免發生偷稅漏稅的現象,在進行納稅申報之前,企業的相關職員,需要採取一定的辦法,覈查即將上交的材料是否包含了企業所有應繳納的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