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被發現而強搶的行爲應該怎麼判定?

盜竊被發現而強搶的行爲應該怎麼判定?

一、盜竊被發現而強搶的行爲應該怎麼判定?

盜竊被發現而強搶的行爲在判定上如果出現了採取暴力手段繼續實施作案的情節,則轉變爲搶劫罪。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爲。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所謂暴力,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

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爲。

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爲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即,盜竊罪在實施了以上規定的行爲後即可以轉化成爲搶劫罪,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如何判定 搶劫罪 盜竊罪 和搶奪罪,以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確定具體罪名。

搶劫、搶奪、盜竊三個可以透過這樣區分:首先,透過是否有沒有暴力成分和是否祕密進行區分是否是盜竊罪盜竊罪祕密進行且不發生暴力。搶奪、搶劫都有暴力成分且公開其次,透過是否對被害人的人身產生侵害區分搶劫和搶奪。上面已經提到,搶劫透過對他人的暴力取得他人財物。而搶奪只是對物的暴力,不對人身產生侵害。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所謂暴力,是指行爲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爲。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爲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盜竊罪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爲。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搶奪罪(刑法第267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於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因此,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

綜上所述,一般盜竊行爲從定義上來看就是犯罪分子在失竊者不知曉的情況下偷取了財物,如果在偷取的過程中被失竊者發現而犯罪者沒有放棄手中的動作,但是因爲出現了反抗的情形而進行暴力的奪取就會被認定爲是性質更加惡劣的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