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盜竊借條的行爲應該怎樣定罪

債務人盜竊借條的行爲應該怎樣定罪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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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債務人轉移

相對安全的處理辦法是與你的朋友一起去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償還計劃,最好是能透過商談明確你和朋友之間就這筆債務各自應承擔的份額,你和朋友就各自承擔的借款份額分別向債權人重新出具相應數額的新的借條,換回你原先就全部債務出具的借條,這樣你可以把手頭的五萬元直接償還給債權人,從這筆債務中爭取解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