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應該找誰報案?

一、敲詐勒索罪應該找誰報案?

敲詐勒索罪應該找誰報案?

受到敲詐勒索可以向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公安局刑警隊報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立案需要哪些證據

只要屬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的證據,均可以作爲證明敲詐勒索罪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物證、書證;

(二)證人證言;

(三)被害人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鑑定結論;

(六)勘驗、檢查筆錄;

(七)視聽資料。

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三、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

(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爲起點;

(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爲起點;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爲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綜合上面所說的,敲詐勒索就是屬於利用非法的目的而佔有他人的錢財,對於此行爲已經導致了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對於受害者就可以選擇選擇報警,由公安機關來進行偵查,只要證據齊全,那麼違法的一方不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