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與公司重組有什麼區別

收購與公司重組這兩種經濟現象都是發生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的。但是兩者是存在根本區別的,收購與公司重組出現的階段也不一樣,對於收購與公司重組需要遵守的具體法律規定也不一樣。下面,本站小編爲您介紹收購與公司重組的內容。

收購與公司重組有什麼區別

收購與公司重組有什麼區別?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透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爲。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一種形式。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行業蕭條和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可以在對方公司的二級市場進行低價股票收購。

重組又稱債務重整,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於原協議的,均作爲債務重組。

收購的方式:

1.現金收購。現金收購是一種單純的購買行爲,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從而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現金收購主要有兩種方式:以現金購取資產和以現金購買股票。

2.用股票收購。股票收購是指公司不以現金爲媒介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收內,而是收購者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

3.承擔債務式收購。在被收購企業資不抵債或資產和債務相等的情況下,收購方以承擔被收購方全部或部分債務爲條件,取得被收購方的資產和至營權。

公司的收購和重組都是對公司的經營有影響的行爲,共同目的都是爲了公司能夠更好的生存和經營下去。如果遇到公司經營發生困難時,可能就會選擇重組的方式調整經營策略,如果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可能就會出現併購,以增強公司現有的實力。本站爲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