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行政責任簡單來講就是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它是一種法律責任而不是道德責任。行政責任一般爲國家工作人員,一旦承擔了行政責任,將會面臨精神罰、財產罰、身份罰的處理。那麼,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什麼?

行政責任是指犯有一般違法行爲的單位或個人,依照社律法規的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主要有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兩種方式。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對人給於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可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爲的單位和個人作出行政處罰。

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  

①存在違反行政法律義務的行爲,這是行政責任產生的前提。  

②存在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  

③主觀過錯的要件性問題。行政領域的違法行爲,只要認定下來,就不再過問行爲人的主觀因素,即可視爲主觀有過錯,這是行政法的一個特點。  

行政主體及公務員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  

①違法行政或者不當行政,是行政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  

②行政責任主體是行政主體及其公務員。  

③只有發生在行政公務行爲中的行爲才能引起行政責任。  

④行政責任的追究須爲行政法律規範所確認。  

⑤行政責任的成立,並不以損害的存在和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爲普遍要件。  

相對人的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

無論是公民、法人,還是國家機關,作爲行政相對人,只要不依法行使權利或者不依法履行義務,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即構成行政違法。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總而言之,行政行爲帶來的叫做行政責任,行政行爲是指行政機關的行爲,用通俗的話來講,各種政府機關做的事情也叫行政行爲,普通人想做點什麼行政行爲都做不到,所以承擔各種行政責任的基本都是各種政府機關。如果您想更多的瞭解行政責任的相關事項,請您諮詢本站網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