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吸毒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強迫他人吸毒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毒品有關的犯罪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同時又是危害人生安全的犯罪。本罪指違揹他人意志,使用強迫他人吸毒罪,是指違揹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違揹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所謂“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違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謂“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謂“其他強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脅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脅迫方法相當的,如酒醉、麻醉藥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爲。強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種多樣,但無論採取什麼手段,客觀上行爲人只要實施了強迫他人吸毒的行爲,就構成本罪,至於被強迫者是否因此成癮,不是構成本罪的必要條件。對於強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從重處罰。

強迫他人吸毒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第2張

如果行爲人以單純故意殺人或者傷害爲目的而強迫他人吸毒,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強迫他人吸毒僅是殺人或傷害的手段而已。

如果行爲人在強迫他人吸毒後,爲滅口而殺人,這樣行爲人就有了兩個犯罪故意,兩個犯罪行爲,符合兩個犯罪構成,應以故意殺人罪與強迫他人吸毒罪實行數罪併罰。

行爲人強迫他人吸毒,採用暴力手段,如果致人輕傷的,按強迫他人吸毒罪從重處罰。如果使用暴力行爲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人對重傷或死亡採取的是一種故意放任的心理態度,應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

強迫他人吸毒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第3張

如果行爲人強迫他人吸毒後,由於毒量過大,致使被害人重傷或死亡,對被害人重傷或死亡,行爲人是一種過失的心理態度,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或過失重傷罪與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想像數罪,應擇一重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