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犯罪主要有哪些類型

計算機犯罪主要有哪些類型
計算機犯罪,就是在資訊活動領域中,利用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計算機資訊知識作爲手段,或者針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對國家、團體或個人造成危害,依據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刑罰處罰的行爲。計算機犯罪分爲三大類:
(1)以計算機爲犯罪對象的犯罪,如行爲人針對個人電腦或網絡發動攻擊,這些攻擊包括非法訪問存儲在目標計算機或網絡上的資訊,或非法破壞這些資訊等;
(2)以計算機作爲攻擊主體的犯罪,如當計算機是犯罪現場、財產損失的源頭、原因或特定形式時,常見的有黑客、特洛伊木馬、蠕蟲、傳播病毒和邏輯炸彈等;
(3)以計算機作爲犯罪工具的傳統犯罪,如使用計算機系統盜竊他人信用卡資訊,或者透過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存儲、傳播淫穢物品等。
相關罪名有:
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